第97章 苇泽县城-《定居唐朝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逛了一阵,薛朗买了一篮春笋;途经粮店的时候,还买了一袋店家刚到货的糯米和一小袋大米,不知味道如何。

    “郎君,再往前就是卖牲畜的牛马市。”

    “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在古代,好的骏马那就是现代的名车,是许多古代男人的追求目标。薛朗虽然不好骑马,不过,不妨碍他去长长见识。

    其实,在这样的乡下地方,是不可能会有名贵的马贩卖的。多是农村用得上毛驴、牛、羊、鸡、鸭、大鹅。

    看见大鹅,想起烧鹅的美味儿,薛朗忍不住咽了口口水,果然应该在院里起上一个炉子,做烧鹅、烧鸭才方便。

    心里这么想着,让长俭去买了两只,烧鹅做不成,做黄焖也行,总之,减少羊肉顿数,增加其他肉类方是长远之计。

    就在牛马市的隔壁,有条小巷子,巷子里三三俩俩的蹲着些人,有大有小,女子多些,头上插着草标。

    “郎君,此是人市,莫要随意搭话。”

    长俭小声的提醒。薛朗点点头,看一眼巷子中头上插着草标的小女孩儿,心头的感觉复杂难言,希望红薯、土豆推广开后,出于无奈贩卖子女的能少些。

    正打算走人,忽然从远处跑来一个少年郎,径直进小巷子里,就在巷子口寻了个空地蹲下,自己给自己头上插上草标。

    少年衣衫褴褛,一身麻布衣,破破烂烂,几不蔽体,年纪约莫十七八的年纪,虽然面黄肌瘦,有些营养不良,但从眉眼间能看出五官底子极好,是个俊俏少年。

    少年脸孔憋得通红,喊了一声:“本人识文习武,年轻力壮,愿自卖自身,与人为奴。”

    识文习武……那不就是文武兼备的好少年?拥有这种知识文化水平的人,怎么会沦落到要卖身的地步?
    第(2/3)页